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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4/5/3 17:46:00

番者,番邦也。“番”字辈食材大多为南宋至元明时期由“番舶”(外国船只)带入的。

(京剧中的番邦,一般是指辽金那边的人,其中像铁镜公主这样的美女,性格尤其刚烈,但为戏剧冲突带来了喜剧效果。网络图片)

上回我与各位朋友梳理了一下“胡”字辈食材,这个阵容相当壮观,大多形成于两汉、两晋时期,首功属于张骞同志,背后推手是那位威猛的汉武大帝。

接下来,历史潮流滚滚向前,进入了相对狭长、礁滩处处的宋元。来自北方的威胁很难消除,仗是一直在打,没个消停,但饭还是要吃的,于是又有一批食材被引进。

这些食材不姓“胡”,改姓“番”了。番者,番邦也。“番”字辈食材大多为南宋至元明时期由“番舶”(外国船只)带入的。

“番”字辈食材又有哪些呢?

“瓜菜代”的功劳不能忘

先来说说番瓜,这货就是今天常见的南瓜,原产地在大洋彼岸的墨西哥,是美洲人最早的农作物之一,在一万年前就种植了。元末明初的《饮食须知》中已有记载,大面积引种可能在明代中期。《本草》中说:“南瓜种出南番,转入闽、浙、今燕京诸处亦有之矣……”。

(齐白石笔下的南瓜)

南瓜长相讨喜,实墩墩的,一点也不具侵略性,宜菜宜饭,拿它做点心也可以,很快就在中华大地铺天盖地。有人称南瓜之为“倭瓜”和“北瓜”,浦东人至今还将南瓜叫成番瓜或“饭瓜”。

南瓜中沉默的英雄,在洪水滔天的荒年救了不少人命,三年困难时期的“瓜菜代”,其中的“瓜”也包括南瓜。小时候在故乡绍兴,经常以蒸南瓜当饭吃,两三块入肚就饱了,但过不了多久肚子就咕咕响了,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到蒸南瓜,胃袋就莫名其妙地一阵痉挛,酸水油然而升。

西番菊,也叫一丈菊,但与菊花不是亲戚,它就是生长起来总有那股蓬勃之势的向日葵。它是提取植物油脂的经济作物,葵瓜子也是今天人们追剧时的灵魂伴侣,在明嘉靖年间传入中国。

(画家许江和他画的向日葵)

因为向日葵“随太阳回转,如日东升则花朝东,日中天则花直朝上,日西沉则花朝西”(语出《花镜》),引进之初是作为观赏植物来着,到了我读小学的时候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——我们像葵花。

对了,西番莲,在古玩行特指元代以后青花瓷上的一种图案。这里不展开说了,一说起码要半天。

(“地理大发现”所凭借利器就是这种多桅船,也被中国人称为番船)

第一个吃辣椒的人也是勇士

番椒,就是辣椒,也叫辣茄、辣角,明末清初传入中国,可能走的是海路,所以也叫海椒。有专家认为辣椒的原产地在墨西哥,先传入欧洲,然后由丝绸之路传到中国。另一条线是海上,由东南亚登陆中国广东、广西、云南等地,“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”。浙江其实也是辣椒抢滩的目标。

但是辣椒一开始是作为观赏植物被人种植的,清初有《花镜》这样一本书,里面就描述了辣椒的形状:“番椒,丛生白花,子俨如秃笔倒垂,初绿后朱红,其味最辣,人多采用”。现在花卉商店里不也有盆栽辣椒卖吗?

第一个吃蟹的人是勇士,第一个吃辣椒的人也是勇士。

(现在还有人将辣椒当作风景来欣赏)

常有人问我,四川人、江西人、湖南人、贵州人……都那么会吃辣,是不是自古以来就吃辣椒?我回答:比方说吧,川菜很早就自成一派了,但是辣椒是比较晚才传入中国的,那么之前中国人靠什么辣欢自己那条舌头呢?

麻,靠的是花椒,辣,靠的是生姜、褐芥末和茱萸。

褐芥末是芥菜的一种,在中国种植的历史相当悠久,在周朝就开始食用。芥子是芥菜的种子,极为微小,所以有“人生如芥子,芥子纳须弥”的说法。芥子可以入药,有结散通络止痛之功效,也可以研末作为辣味剂。在北京馆子里吃到的芥末鸭掌和芥末墩,就是用芥末调味的。第一次吃芥末墩不知深浅,一筷入口,眼泪哗哗地流了老半天。

中国黄芥末与日本料理中的绿芥末出自不一样的植物。吃刺身要用到芥末酱,一般的芥末酱是用辣根做的,辣根是产自欧洲的马萝卜,常用于烤肉,它的辛香气味容易挥发。上档次的日料店里,厨师会当着客人的面用新鲜山葵在鲨鱼皮上研磨成酱,味道相当纯正。

茱萸?不就是“遍插茱萸少一人”、“发稀那更插茱萸”中的茱萸吗?据熟知中药材性状的何鑫渠兄说:山茱萸可入药,古人获取辣味的对象应该是食茱萸。

(茱萸长这样的)

是的,茱萸不仅是中国诗词的一个美好意象,更是古人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调味。

茱萸别名藙、樧,中国人常见的茱萸有山茱萸、吴茱萸、草茱萸和食茱萸。吴茱萸、山茱萸都是中药材,亦可入酒。吴茱萸气息芳香,山茱萸结小红果,被古人插在身上避邪增香。而食茱萸的功效当仁不让地体现在调味上,与花椒、生姜并列为“三香”。

在汉代以降的唐宋元诸朝,厨师已经懂得用食茱萸去除肉类的膻味,在制作汤羹类食物时,加点食茱萸后味道就会更加鲜美。

晋代的左思在《蜀都赋》中提到食茱萸:“其圃则有蒟蒻、茱萸。”这是栽种茱萸最早的文献,也证明了成都可能是种植茱萸的始源地。

插一句,蒟蒻就是魔芋,属于本土种植历史十分悠久的薯芋类植物,也是我的最爱,吃火锅必备。

成都的朋友告诉我,在辣椒入川之前,食茱萸兢兢业业地向蜀人提供辛辣的味觉。从汉晋至宋元,蜀地所产的鱼鲊、肉羹、面条等都用食茱萸调味。可怜的食茱萸还要被蜀人推下油锅,三炼三翻,做成辣子油。

直到辣椒引入中国,食茱萸才退出历史舞台。不过也不是全退,我在电视专题片《风味人间》里看到了它的最后身影,闪现在一道贵州的韭菜包鱼中,此菜的烹饪方法相当复杂,饶有古意。

(没有辣椒,就没有今天的川菜)

辣椒的原产地在美洲,现在世界上史高维尔指数最高的十种辣椒,仍然是一半产自南美洲,最辣的一种辣椒,据说在舌尖上那么轻轻一沾,就能叫人满地打滚。

辣椒吃进嘴里如同一场持久的味觉爆炸,让人丝丝哈哈,眼泪哗哗的,但上至士大夫官吏下至贩夫走卒,为它如痴如醉,疯疯颠颠。特别在四川、重庆、云南、湖南等地,已是万山红遍。

清末徐心余在《蜀游闻见录》里说:“辣椒一种,各省皆有,惟川人食椒,须择其极辣者,且每饭每菜,非辣不可。”自从有了辣椒,中国人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。

“中国基本色”中就有它

番柿,或叫番茄,就是人见人爱的西红柿。

番茄进入中国比辣椒更晚,最早见于清晚期的《佩文斋广群芳谱》一书,谁也想不到当初引进也是为了观赏,想必颜色虽然艳丽,个头应是比较袖珍的。一直到清光绪年间,人们才重视起它的食用价值,而此时更加适合食用的番茄也传入了中国,从此一吃而不可收。

阿蒙在《时蔬小话》里认为番茄在明末由葡萄牙带入中国的。而它的源头在南美安第斯山脉的热带雨林,最早种植者是阿兹特克人,后来墨西哥人和玛雅人都食用它,再后来由西班牙征服者赫尔南·科尔特斯于十六世纪带到西班牙,一开始也是当作花草种在花园里观赏的。

(番茄炒蛋营养丰富)

番茄多汁,甘酸适口,既可佐餐又可生吃,大人小孩都喜欢,番茄炒蛋是全中国人民都喜欢的经典佳肴,番茄和鸡蛋的红黄二色搭配差不多成了国家标准色。

今天中国是番茄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,超越美国而位居老大。

番麦,这是什么鬼?就是玉米呀,明代嘉靖年间传入中国。玉米曾被认为是最有营养价值的粮食,它原产于南美洲,是印地安人赖以生存的宝贝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,传入欧洲和非洲,后经中东传入中国。

《明史》上有记载:正德十三年(年)佛朗机“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,请封,始知其名”。所谓“佛朗机”,是明代外交机构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统称。所以具体来说,玉米是葡萄牙人带进中国的。

(把玉米画进画里,齐白石是第一人)

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称它为“西天麦”、“番麦”。不过初来乍到,在中国并没大面积种植,玉米磨成粉后和以熟鹅油,做成手掌大小的鹅油蒸饼,夹了烤鹅一起吃,是贵族和土豪专享的精美食品,吃法上也类似今天吃荷叶饼夹烤鸭。在《金瓶梅》里玉米也闪了一下,不是随随便便煮成玉米棒子让潘金莲大口过瘾的,而是出现在西门庆宴请客人的席面上——“玉米面玫瑰果馅蒸饼儿”和“玉米面鹅油蒸饼”。

番薯救了多少中国人?

番薯,就是山芋、红薯,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。

番薯传入中国的路径比较曲折,有着与谍战剧一样惊心动魄、峰回路转的剧情。

据广东《电白县志》记载,话说有一位名医叫林怀芝,到交趾(越南)行医,以高超的医术救活了无数病人,获得了很高的名望。国王闻讯后赏赐番薯给他吃。番薯这个东西可熟食,也可生吃,味道都不错。林医生知道这货是好东西,装模作样啃了两口就将剩下来的半只掖在怀里。当时交趾国是严禁将番薯带出境的,林医生携带半只番薯离境时,果然被关防军官截下,依例是要砍脑袋的。

林医生仰天长叹准备赴死,没想到那位关防军官认出他来了,原来他曾经身患重病,是林医生将他从阎罗王手里夺了回来。面对情与法的冲突,关防军官眼睛一闭手一抬将恩人放行。之后,那位军官想到自己终究渎职,对不起国家,就投江自尽了。而林怀芝医生带着半只番薯辗转回到故乡,引种成功。

(救荒功臣是番薯)

如果说上述故事具有浓重的民间故事色彩,那么还有一个版本比较靠谱。我们素来对知识分子写的书比较看重是吧,而况是富有科学精神的徐光启大学士,他在《农政全书》里也讲了一个故事:“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种(番薯种)。海外人亦禁不令出境。此人取诸藤绞入汲水绳中,遂得渡海。”明白了吗?就是海外华人将番薯藤混在海船的缆绳里避过关防耳目,偷带出境,最终在中华大地上落地生根。

想想也后怕,那可是提着脑袋的冒险行为啊!今天我们吃烘山芋、汤山芋、蜜炼山芋、山芋布丁、油氽山芋片时,可不能忘记那位掘井人哪!

对了,徐光启在编写《农政全书》之前,为推广本地和外地的高产作物和救灾备荒,撰写过《甘薯疏》、《芜菁疏》、《吉贝疏》三种。《甘薯疏》是我国最早叙述番薯的一部专著,是研究我国农业史的重要资料。

今天我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番薯生产国,产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多,厉害吧。

注释一下,芜菁原产地在欧洲,是一种在宋元时广泛种植的食用蔬菜,外观像萝卜,又叫蔓菁、诸葛菜、疙瘩头、圆菜头、圆根、盘菜,在上海人的口中,就叫大头菜,响当当的名字!腌成酱菜过泡饭,或者依宁波人法红烧收汁。吉贝就是木棉,那会儿也叫美洲木棉、爪哇木棉。

后来我才知道,徐光启记载的那位华人名叫陈振龙,福建长乐人,去菲律宾经商后冒着生命危险偷带番薯藤回来。番薯来到中国的第二年,恰遇福建大旱,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向福建巡抚金学曾陈述番薯的好处,巡抚大人命各县载种,使无数饥民渡过了灾荒。后来陈经纶的孙子陈以桂再将番薯传入浙江鄞县,筚路蓝缕,复制成功,再慢慢向大江南北推广。

在人口增殖迅速、自然灾害频发的中国,番薯的价值越见明显。

后来有人在福建建立了“先薯祠”,纪念陈门六代引种、推广番薯的盖世功勋。

(谁能抵挡这样的街头美食)

知堂老人在《萝卜与白薯》一文中写道:“至于白薯自然煮的烤的都好,但是我记得那玉米面糊里加红番薯,那是台州老百姓通年吃了借以活命的东西,小时候跟了台州的女佣人吃过多少回,觉得至今不能忘却。……我想假使天天能够吃饱玉米面和白薯,加上萝卜鲞几片,已经很可满足……”

直到今天,中国农村还将番薯当作粮食的补充,前年与刘国斌兄去福州,就在德化乡下看到一个姑娘在场院里晒番薯干。问她晒干后是不是当零食吃?她理直气壮地说:“当饭吃!”还有一次采访一个台湾老板,中午他请我去附近一家台湾馆子吃饭,特意点了一道番薯粥,“小时候天天吃番薯粥,那时候家里穷,碗中米粒可数,尽是番薯!”

据史料记载,自从中国引种了玉米和番薯,粮食生产的压力得以减轻,人口得以稳定繁衍,从明末的一亿人增加到清末的四亿,为农业、手工业以及商业等生产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。

(清朝外销壶上的欧洲美女,被中国人称为番妇)

现在知道了吗,将老外称为“番鬼”、“番佬”、将老外的美女和小孩称为“番妇”、“番仔”,将他们的餐食称为“番菜”,将他们的国家称为“番邦”,那是心态问题,不够开放,不够大气啊!

(本文节选于《手背上的一撮盐》)

沈嘉禄,《新民周刊》主笔、高级记者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,上海作家协会理事。作品曾获年《萌芽》文学奖,年《广州文艺》奖,年《山花》奖,年、年《上海文学》文学奖。年出版《时尚老家具》和《寻找老家具》,展现经典老家具的不朽魅力,引领读者在古典与时尚之间穿梭往返,开启了西洋老家具的文化鉴赏之窗,成为那个时代喜欢西洋老家具人们的必读之书。他也爱好收藏,玩陶瓷与家具,但他更愿意被人当做一位美食家,以一名上海老饕自居。

沈嘉禄绘画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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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,图文均由作者提供

特别鸣谢老有上海味道公微号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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